过去一学年,我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为重点,拓宽共青团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和青年成长的渠道。为继承和发扬“五四”爱国主义精神,选树优秀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条例》,院团委决定于3月中旬启动评选2023—2024学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十佳先进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十佳先进团干部”、“向上向善好青年”和“十佳志愿者”的工作。
第一部分 评选方案
一、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总支
2.先进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
1.优秀共青团员
2.十佳先进共青团员
3.优秀团干部
4.十佳先进团干部
5.向上向善好青年
6.十佳志愿者
二、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范围为大一、大二、大三年级的在籍学生、团干部(含教师)、团(总)支部。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到团的全部工作和建设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提升团支部组织力,强化团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2)班子建设优。班子健全,整体素质高,注重学习,作风民主,各司其职,团结进取,定期换届,制度健全。
(3)主题活动优。围绕服务党政大局和服务青年的主题,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共青团活动,更好的为青年的学习、生活和成长成才提供服务,团组织在团员青年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强。
(4)基层建设优。认真履行团的职责,定期指导、检查和督促基层建设情况。基层组织活跃、稳定,有一批模范作用显著、具有鲜明示范性的基层团组织。能够对团员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教育,积极开展“推优”工作,定期收缴团费。
(5)阵地建设优。积极整合资源,切实采取措施加强阵地建设,使团的工作有良好的阵地依托和经费保障。
(6)青年大学习工作覆盖率达到60%及以上。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团总支,可申请评选“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各团总支在自评的基础上自行申报,学院按照择优的原则评选,最终全院评比1个“五四红旗团总支”。
2.“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支部团员整体性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道德素质,团支部班子健全,制度完善,凝聚力强,群众基础好。团支委班子健全,团结一致,作风扎实,成为团支部的核心。
(2)制度健全,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团组织生活常态化发展,支部建设目标明确,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创新,团支部会议制度健全,执行落实到位;《班团会记录本》填写规范、完整,按时收缴团费。按时开展团组织生活,且在团战线活动中获得奖项的集体可优先推荐。
(3)按时开展团支部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记载认真,效果良好。及时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网上“青年大学习”课程,积极组织参与学院、二级学院、班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大学生骨干班、青马工程培训班等,关心国家大事和学院发展。
(4)参评先进的团支部,所属团员、团干部均须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及时更新录入信息;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有体现;2023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四星级”或“五星级”。
(5)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团委工作安排,支部生活丰富多彩,注重思想教育。
(6)积极响应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开展,能出色完成任务,同时能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7)学习氛围浓厚,全班成绩平均良好(可根据各二级学院实际情况而定,以申报学期的上学期成绩为准)。
(8)同学间团结互助,支部向心力和凝聚力强。
(9)经常调查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并向上级组织汇报,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10)推优入团入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11)青年大学习工作覆盖率达到60%及以上。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支部,可申请评选“先进团支部”称号,各团支部在自评的基础上自行申报,学院最终按分配比例评选出19个先进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
1.“优秀共青团员”、“十佳先进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途光明,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充满信心,相信通过长期努力能够实现共产主义并愿意为之不懈奋斗。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有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崇尚科学理性,相信无神论,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反对邪教。
(2)讲政治。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积极传播党的主张,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每年参加团内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4次(团课学习不少于8学时),政治理论学习(思政课)考评优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少年的希望和要求,汲取成长力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社会舆论和网络言论有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无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行。
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辨是非对错、善恶美丑,做人做事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热心集体事务,能正确看待处理个人与他人、集体、社会利益的关系,愿意为他人、集体、社会尽心出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带头维护民族团结,积极与各族青年交往交流交融。有正义感、责任感,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带头参与“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
争先锋。矢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崇尚实干,保持勤勉务实、勤俭节约的作风。练就过硬本领,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具有严谨的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好,本学年度无挂科,无重补修,且成绩应达到班级前40%。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评选当学期每一期青年大学习均已完成)。勇于创新创造,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自觉向优秀党团员学习,主动向党组织靠拢、积极申请入党,努力用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团结带动身边青年一起奋斗、一起进。
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学习了解团史,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珍惜团员身份和团的荣誉,组织观念强,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自觉交纳团费,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无违反团章团纪和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无违法犯罪行为。
(6)团龄在一年以上(即2023年4月30日前入团),2017年后入团的需有全国统一的团员发展编号,并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整录入;在智慧团建2023年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或合格。
(7)在校期间获得过市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大学生骨干班、青马工程培训班优秀或合格的学员)。个人未受任何的团内、校内行政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评选“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学院评审会按照择优的原则评选出“十佳先进共青团员”,“十佳先进共青团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长不少于20小时。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审核筛选相关信息,向院团委根据名额分配表推荐“十佳先进团员部”候选人,审核通过的候选人需统一参加答辩,最终由评审会推选出全院“十佳先进共青团员”。
2.“优秀团干部”、“十佳先进团干部”评选条件:
(1)学生团干评选要求:
在具备优秀共青团员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
①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②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组织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③能力上强。发挥团员青年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积极组织和参加团学各项活动,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
④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⑤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⑥自律上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
⑦团干部在我院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4月30日),本人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
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长不少于20小时。
⑨满足以上条件且曾获其他校级及校级以上表彰的团干优先考虑。
(2)教师团干评选要求:
①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团的业务,努力学习团的知识,工作勤奋,作风踏实,较好的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学术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养过硬。
②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主动接受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关证书。
③关爱学生,潜心指导学生成长成才,指导学生开展政治学习、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比赛、学术论文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如:
A.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获得校级及以上的奖励;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长不少于20小时。
B.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成果,且公开发表学术性论文书刊;
C.指导学生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的大学生创业奖项;
D.所带班级、团体获得市级及以上的奖励;
其中,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且为共青团干部的均可参与评选。
④对团务工作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并深入贯彻落实团的三会两制一课的实质性活动。能够完成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并且及时整理上报,指导团组织活动的各项事务。
⑤重视组织规范化建设,能够正常开展年度团员发展、注册、团员民主评议、团费收缴等组织工作;重视基层团干部建设,能够很好的指导基层团支部开展工作;重视学生骨干培养,能够向院团委和各学生组织输送大批学生骨干。
⑥重视“推优入党”工作,具有明确的“推优入党”规范程序和整体规划。
⑦指导学生工作得力,能够有效的指导院级及二级院学生组织、社团等正常开展工作,巩固加强团组织在团员青年中的地位和作用。
⑧新媒体运营、媒体宣传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可推广价值的项目。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师和学生,可申请评选“优秀团干部”称号,学院按照择优的原则评选。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审核筛选相关信息,向院团委根据名额分配表推荐“十佳先进团干部”候选人,审核通过的候选人需统一参加答辩。最终由评审会推选出全校“十佳先进团干部”。原则上学生团干8名,教师团干2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名额调整。
3.“向上向善好青年”评选条件:
“向上向善好青年”分为“爱岗敬业好青年”、“创新创业好青年”、“勤学上进好青年”、“担当奉献好青年”、“崇德守信好青年”5个类别,每个类别评选4人,聚焦青年在思想道德层面的表现,具体推选标准如下。
(1)爱岗敬业好青年: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在实习工作期间,热爱本职工作,艰苦奋斗、勤奋努力、锐意进取、争创一流,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不平凡的业绩,弘扬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为华新学院增光添彩。
(2)创新创业好青年: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积极追求卓越,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或带动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为推动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勤学上进好青年:勤奋学习、积极思考、刻苦钻研,努力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专业技术领域,在理论创新、技术攻关、学术研究、技能竞赛以及创新性学习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4)担当奉献好青年: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为学院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热心公益、志愿奉献、见义勇为、乐于助人,在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能够挺身而出。
(5)崇德守信好青年:道德情操高尚,积极传承文明校风、弘扬中华美德,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遵守社会公德,诚信为本、言而有信,在专业学习、校园生活和人际交往等方面信守承诺,具有良好口碑和信誉。
4.“十佳志愿者”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积极践行志愿者精神,遵守青年志愿者活动管理规章制度,积极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具有突出的志愿服务与组织经历。
(3)无挂科、处分记录,平均分不低于75分,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列班级前40%以内,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突出的志愿服务事迹,在校内和社会中产生较大影响力,原则上受过表彰或相关媒体报道并且在校期间无处分者。
(5)参与校级及以上志愿服务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6)在志愿四川等志愿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上注册本校志愿者且2023年度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50小时。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评选十佳志愿者称号,学院按照择优的原则评选。先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审核筛选相关信息,最终向院团委根据名额分配表推荐“十佳志愿者”候选人,审核通过的候选人需统一参加答辩,最终由评审会推选出全院“十佳志愿者”。
四、评选名额
(一)“十佳先进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员”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按本团总支团员人数≤8%的比例进行评定;“十佳先进共青团员”在“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中产生,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院团委可根据名额分配表推荐,最终评选出10名。
(二)“十佳先进团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干部”按照全院各团干部总人数≤3%的比例进行评定;“十佳先进团干部”在“优秀团干部”候选人中产生,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院团委可根据名额分配表推荐,最终评选出10名。
(三)“先进团支部”:各二级学院团支部总数<10%,即9%的比例进行推荐评选。
(四)“五四红旗团总支”:各二级学院可推荐候选集体1个,最终全院评选1个。
(五)“向上向善好青年”: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院团委推荐候选人3名,最终评选出20名。
(六)“十佳志愿者”: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院团委根据名额分配表推荐候选人,最终评选出10名。
五、评选程序
严格评选标准程序。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坚持“宁缺毋滥”的评选原则,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广泛听取辅导员、专任教师和广大学生的意见,采取民主推荐,评选过程中必须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一)具备参评资格的学生本人应向所在团支部评审组提出书面申请,具备参评资格的团支部应向所在二级学院团总支评审组提出书面申请。
(二)“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由各团支部评审组评定,评定后汇总到二级学院团总支;先进团支部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评审组评定。
(三)二级学院团总支在评审科技创新、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突出事迹的学生,参评时须提供相关事迹材料或获奖证书(表彰证书、文件)等佐证材料,审核后张榜公布初评名单,征求师生意见,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二级学院评审组将评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院团委。
(五)学院团委审查后报校级评审组审批,“十佳先进团员”、“十佳先进团干”、“向上向善好青年”、“十佳志愿者”、“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各候选个人和集体参加校级评审答辩会,评议后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获奖名单,所有奖项的评选名额仅设置高限,严格评选,宁缺毋滥。
六、奖励办法
对已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学院将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七、时间安排
3月14日一3月20日,宣传发动,推荐院级、校级组织候选人评审、公示。
3月20日一3月22日,各学院、学生组织报送相关评选材料。
3月23日一3月29日,开展校级评选,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评优工作是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在评选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评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优质量。
(二)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务必于2024年3月22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各奖项审批表
2.公示照片
3.2023- 2024学年五四评优相关奖项推荐名单汇总表
注:审批表顺序应与汇总表保持一致,以上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均需提交,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一站式社区服务中心团委办公室;电子版交至邮箱2117075109@qq.com。
(三)五四评优答辩会将于2024年3月底开展,具体情况请各二级学院等候通知。
共青团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