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持基础教育部日常行政工作,对部门负行政领导责任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二、组织本部人员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关心本部教职工,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好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负责部门的日常教学管理,监督、检查部门教学工作的落实;协调与各教学系部和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使承担的教学工作能规范有序、按质按量地完成。
四、根据全校各二级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结合部门所管理各门课程,负责下达各门课程的教学任务;提出调整教师的任课和变动其他人员工作的意见,做好外聘教师的聘任工作。
五、负责学院学生素质拓展教育的规划、管理工作。
六、督促检查本部门教职工的出勤和工作情况,建立良好的教学和工作秩序。
七、深入教学第一线,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及时解决教学中反映的问题。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八、负责审定各教研室提出的课程建设、教学科研建设规划。根据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的要求,组织各教研室及时修正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
九、负责组织教师业务学习、知识更新和能力的提高,拟订教师进修计划,安排教学人员外出培训学习,组织教学经验交流活动。
十、负责审批教学仪器、设备、资料和办公用品的购置计划,安排教学研究经费、设备购置维护费用的开支和日常办公经费的使用。
十一、负责基础教育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教学、科研、年度考核等各类奖励的评定,协助学校搞好教师职务的评聘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领导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