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系(部),处(室):
根据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四川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会议要求和《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结合学院内涵建设和发展实际,特制定《中共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委员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认真学习,并切实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的各项工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推动华新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附件:1.中共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委员会2016年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要点
2.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
中共四
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14日
附件1
中共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6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教育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教育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推动学院内涵建设与发展。
一、进一步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1.强化责任担当。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负有主体责任,纪委负有监督责任,各党支部、系(部)、处(室)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突出党建工作主业,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健全责任体系。各党支部、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从严从实开展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要旗帜鲜明地坚持政治原则,强化责任担当,与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抓好从严治党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逐级签订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系(部)、处(室)。
3.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党的建设制度“废改立”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贯穿全过程。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加强党的纪律和规矩教育
4.围绕“两学一做”开展学习教育。把讲规矩、守纪律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学院开展的“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做合格共产党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让廉洁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生活方式。
5.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要增强政治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增强大局意识,把本校本部门工作与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衔接起来,把自身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去定位、去谋划,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要增强核心意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作为基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增强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
6.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教育。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切实增强阵地意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牢牢掌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绝不给错误思想提供任何传播渠道。
三、锲而不舍、持续深入推进学院作风建设
7.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密切关注 “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入研究普遍存在、反复发生的问题,完善治本之策,推进解决“四风问题”长效化、制度化。
8.培育良好家风。要把抓家风家教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每名党员干部既要廉洁修身,也要廉洁持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约束家人,加强对家属、子女的教育管理,要求他们严格遵纪守法,决不允许打着领导旗号谋取私利。
9.以优良政风推动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弘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师德风范。加强对学术带头人、教学科研骨干的学术道德教育。完善教师聘用和工作评价体系,将师德作为教师评价的首要标准。建立人事、科研、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师德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0.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利运行体系。贯彻落实《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11.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切实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12.继续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继续加强对设备物质采购、招生考试、科研经费、合作办学、教育经费、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审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主办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程序,建立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监督,学院纪检部门要严格实行“监督的再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从制度和程序上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13.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和文件精神,通过内部审计规范和完善学院管理控制、进一步防范风险。
五、加强执纪监督、强化责任追究
14.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肃责任追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部门或个人,无论涉及到谁,只要失职失责都要严格追责。
15.转变纪律审查理念,突出执纪特色,丰富问责处理形式。推进纪律审查工作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从单一性向多样化转变,从抓关键少数向管住全员转变。对党员干部发生的轻微违纪问题,及时采取“三早”(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预警,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
16.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行为。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
17.强化问责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强化自查自纠工作,对整改落实不认真,拖沓不办、工作不到位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对不遵守财经纪律,违规审批、调拨、支付、挪用资金、私设“小金库”的相关当事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对因管理不善、履职不到位而造成学院资产流失或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8.落实 “三转”职能。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总体要求,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纪律审查能力。牢固树立“执纪者更要带头遵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大力弘扬谦抑品格,坚决纠正和克服骄气、义气、小气、暮气等 “四气”,防止和解决“灯下黑”问题。
19.继续大力推进“创铸树”工作。以治理和防止骄气、义气、小气和暮气为重点,教育纪检监察干部深入落实“五个必须”要求,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及时学习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坚定政治立场,始终把监督检查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学院纪律建设。
20.注重纪检干部能力提升。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通过参加培训、调研学习、寻求上级帮助、以案代训等多种方式,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实战训练,在实践过程中提升纪检干部执纪审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