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处522办公室领申请表,学生处签字,然后到620盖章;
二、在各系开学籍证明;
三、在学院财务处开学费、住宿费及学院账户证明(办公楼521);
四、到生源地(原户籍所在地)教育局下设资助中心和指定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五、下期开学带上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到学生处522办公室办理回执手续;
六、把办好的回执手续邮寄或带回生源地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