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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015-10-27 10:20  

为了加强校内治安及交通秩序管理,确保校内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防止发生车辆交通事故及车辆被盗抢等刑事案件的发生,杜绝乱停乱放。根据行人优先、安全第一的原则,结合我院具体实际情况,特制订本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机动车辆入校规定:

1、凡本院机动车辆(教职工私人车辆)必须携带由学院统一制作的通行证进入学院 。来校办事的非本单位车辆必须经过门卫人员询问登记领取临时停车牌后(警车出外),方可停入指定的停车场整齐停放,但不得过夜停放。  

2、机动车辆进入学校时,必须自觉服从物管执勤队员的统一指挥、管理和调度。接受执勤人员询问和检查。经执勤队员允许登记后方可进入指定的停车位停放。

3、车辆入校后,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严禁在校园内修车、试车、学车和鸣号,车辆停放在校内指定的黄线内,不得擅自在教学、工作和生活区域道路随意乱停乱放,严禁堵塞交通路口或停在绿化地带,不得损坏校内公物。

4、执勤队员有权拒绝装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物品、腐烂物质或严重超载、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进校内停放。外来车辆不得借道行驶。

    二、机动车辆停放规定:

1、被允许停放的机动车辆必须停在指定的车位内,不得停在黄线以外的任何地点。

2、驾驶员和随车人员携带的旅行包、文件包、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车内,否则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3、机动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管理制度,如有违反,车辆管理人员有权批评制止,造成后果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4、来我校办事的或临时来我校停放的机动车,在出校时应交回车辆临时停放证。由于我校停车场仅为本校公车和教职工车辆停放。本单位停车场不对外停放辆车。

三、 通行证制作和管理;

1、本院车辆的通行证由学院按统一样式制作,样式与四川电大通行证一致并加盖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条章以示区别。凡持有四川电大或华新学院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均可在两地停车场停放(需在电大过夜的车辆应按规定付费)。

2、为了加强通行证管理,通行证样式每年一换与电大换证同步进行免收费用。在办理通行证时车主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到后勤物管办公室先登记,后领证。换证须交旧换新。

四、非机动车管理:

1、非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入校必须服从物管值勤队员的统一指挥、管理和调度,自觉接受值勤队员的询问和检查,经允许后方可入校。

2、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否则后果自负。

3、非机动车在指定地点停放后应检查车是否锁好,车筐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否则丢失后果自负。

五、本管理制度从二○○八年十二月一日执行,后勤保卫处、物管公司要加强对执勤卫队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严肃认真按规办事。校内教职员工、以及外来人员应自觉遵守积极配合。

六、本制度解释权在后勤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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