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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04-01 10:17  

各位考生:

按照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8届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1.申请人员(含国考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30日(7:30—23:30),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国考合格的考生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其他申请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2.龙泉驿区教育局负责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及国考合格人员可不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非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的须参加测试。测试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学校得到通知后会及时发布。非师范类专业且未取得国考合格证的申请人员每人须缴纳190元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费(成价费〔2008〕106号),学校代收后统一向上级办理机构上交。

3.根据川教函【2014】45号文件要求,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只能由学校统一申报、提交申请材料(请按要求准备材料,材料不齐或有误者,上报后成都市教育局和龙泉驿区教育局均不接受其补充或更改材料)。所有申请人所需材料如下:

(1)网报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单面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打印,并粘贴好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由学院按照学校统一格式打印的学生个人成绩单,并经审核人签名、加盖学院教务处鲜章(一式一份)(注:此成绩单作为学生是否能够按时毕业的依据,请学院教务办认真审查学生所修学分情况,严格把关,不能正常毕业者不得申报。);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网报成功后会提示指定医院等信息),凡向龙泉区教育局申报的请参见附件注意事项;

(5)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要求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初中和高中教师资格要求普通话水平在二级乙等以上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注:该表请下载附件2;应届毕业生由学生所在系部党总支出具并盖鲜章;《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第8条“有无犯罪记录”处须由本人承诺“无犯罪记录”并签名、按手印);

(7)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交二寸证件照一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背面写上姓名);

(8)国考合格的申请人还需“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

(9)未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非师范专业的申请人员,还需提供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A类→高级、B类→初级、C类→小学);

4.学生报名完成并整理好申请材料后,于4月23日16:30前将资料交到培训部(西河校区综合楼514室徐老师处028-84811778;QQ群号:688314439);

5.通过资格审查和考试的学生,若未取得毕业证,不能核发教师资格证;

6.教师资格证的发放: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领取等待下一步通知;

培训部

2018年4月

附件【龙泉驿区教育局2018年春季申办教师资格注意事项.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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