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自考学生:
2019年10月(192次)的自考国考(统考)将于2019年10月19、20日举行。为确保我院考生顺利参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考试地点及准考证打印:2019年10月8日后,2019年10月国考起旧版卡式准考证作废,启用新版纸质准考证,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https://zk.sceea.cn/login.html)查询考试座位号,打印纸质准考证,以准考证上的详细考试地点为准,请提前做好参考准备,规划好乘车路线,注意交通安全,以免误考。
三、考试要求:
1.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生入场,除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通信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有存储功能。
3.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填写(涂)姓名、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准考证号、考生笔记确认、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4.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5.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签名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按小题号顺序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7.若考生在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可以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提示:
自学考试执行教育部33号令,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若涉嫌违法,由考点移交公安机关。
培训部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