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机动车车辆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交通秩序,强化校园交通安全,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参照省内其他高校做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学院将西河校区校园内机动车停车位设立为停车场,在保证我院教职工车辆停放的基础上,面向社会适度、有偿提供车辆停放服务。
二、管理机构
校园机动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工作由分管安全保卫的院领导牵头,保卫处、财务处、信息中心、后勤处等部门共同参与。
三、校车车辆种类划分
(一)注册车辆
注册车辆是指经学院保卫处在车辆门禁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机动车。可以申办注册的车辆范围有:华新学院(含合作企业)和四川电大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车辆,在校学生车辆以及学校公车。具体申办注册规定及收费标准如下:
1.华新学院和四川电大教职工:
初次注册学院教职工车辆信息由各院(部)、处(室)以部门为单位填写分类注册登记表格,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汇总后,送交保卫处审核无误后录入车辆门禁系统。新进或需更改车辆信息的教职工凭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的机动车行驶证直接到保卫处710办公室办理。每名教职工仅限注册2台车辆,驾驶其他车辆进入校内的,按实际停车时长收费,无免费时段。各类注册车辆分类办法及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A类注册车辆(与华新学院和四川电大签署劳动合同,在我院工作的教职工车辆)由各部门委派专人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教职工车辆信息登记表(A类)》(附件1)注册,院领导车辆信息,由院办负责收集填写。
每日06:00—24:00期间免收停车费,各二级学院(含艺术学院)辅导员任意时段免费通行停放。考虑到因公出差、部门加班或学校工作日及周末值班的情况,教职工应最迟提前1天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A类注册车辆延长免停时段申请表》(附件2)申请具体免停时段,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送交保卫处审核无误后免收因停放超时所产生的停车费用。未提前办理延长免停申请和其余超过免费时段停车的,按照停车场收费标准累计计费。
B类注册车辆(艺术学院、校企合作单位、学院外包食堂等单位或员工车辆)由相关合作部门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教职工车辆信息登记表(B类)》(附件3)进行登记注册,校企合作单位由我院合作部门负责统计,学院外包食堂由后勤处负责统计。
每日06:00—24:00期间免收停车费,超过免费时段停车的,按照停车场收费标准累计计费;如有长期固定停放车辆需求的,可办理包月停车,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车辆包月停放申请表》(附件4),按月收取包月停车费。包月车因各种原因实际停放天数较少的,不能要求减少或者退还已经缴纳的包月费。办理流程:填写包月停放申请表,由所属单位确认后送交保卫处审核,保卫处审核无误后开具包月停车缴费单,到财务处缴纳费用后将盖章收据交回保卫处办理。
C类注册车辆(电大及校外到我院上课的兼职教师车辆)此类教师的车辆及相关信息,由该教师所对应的签课部门负责收集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教职工车辆信息登记表(C类)》(附件5)进行注册,每日06:00—24:00期间免收停车费,超过免费时段停车的,按照停车场收费标准累计计费。
2.在读全日制学生的车辆:
①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机动车行驶证(行驶证为学生本人)到保卫处710办公室登记注册,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在读学生车辆包月停放申请表》(附件6),按月收取包月停车费。包月车因各种原因实际停放天数较少的,不能要求减少或者退还已经缴纳的包月费。未办理包月停放的在校学生车辆,入校后按临停办法计费。办理流程:填写包月停放申请表,由所属学院确认后送交保卫处审核,保卫处审核无误后开具包月停车缴费单,到财务处缴纳费用后将盖章收据交回保卫处办理。
②每人仅限注册1台包月车辆,属于该学生名下因限额未注册的车辆停放于校内的,按实际停放时长进行计费。
③停车收费按学校停车场收费标准统一执行。
3.学校公车:
隶属于四川电大和华新学院的车辆,由院办统一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公车信息登记表》(附件7)送交至保卫处录入车辆门禁系统,免收停车费用。
(二)非注册临时来访车辆
非注册车辆是指未经学校保卫处在车辆门禁管理系统登记注册临时停放于校内的车辆。由于工作需要或一些特殊事由,需要对来访的车辆进行临时注册授权,以便门禁系统识别车牌予以自动放行,并在一定范围内免收停车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来校的车辆:上级主管部门来校视察、大型活动来宾车辆及其他进校办理事务的公务车辆,学校归 口接待单位提前1天填写保卫处统一印制作的《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外来公务车辆免费通行停放申请表》(附件8),经接待部门确认,送交保卫处审核备案后,外来公务活动车辆可免费出行校园。
2.来校处置突发事件的各特种车辆(如:救护车、救火车、警车、军车、垃圾清运车等),由门卫手动放行,免收停车费用。
3.新生报到、校园双选会期间的车辆:新生报到和校园双选会期间,送新生来校报到,参加校园双选会的车辆免费通行停放。载客出租车空车状态禁止进入校园等客、载客。因接送老幼病残等特殊情况进入校园的,30分钟内免收费用;如超过时限,按照停车场收费标准累计收费。
4.校内基建、维修改造的工程机械车辆或运输施工材料的车辆:由该工程管理部门提前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校园工程车辆免费通行停放申请表》(附件9),送交保卫处根据具体情况办理车辆免费通行停放手续。
以上情况,有关单位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如有弄虚作假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单位或单位负责人承担。
车辆临时入场授权预约电话:84811346,QQ:286719497或941001685。
四、收费办法及标准
我院西河校区停车场根据龙泉驿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只采取微信或支付宝电子支付方式,不收取现金,每天所收的停车费用,经和财务处核实无误后,于第二天统一转入学院财务统一账户,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停车场前15分钟内免费
(二)限时免费车超时收费标准
摩托车:起价1.00元/2小时,以后每1小时0.50元。
小汽车:起价4.00元/2小时,以后每1小时1.00元。
大汽车:起价4.00元/2小时,以后每1小时1.00元。
(三)包月停车收费标准
摩托车:18.00元/辆 月
小汽车:排气量1.8(含1.8)升以下80.00元/辆•月
排气量1.8至2.5(含2.5)升160.00元/辆•月
排气量2.5升以上220.00元/辆•月
大汽车:300.00元/辆•月
13米长及以上加长货车:500.00元/辆•月
五、车辆出入停放管理
(一)机动车辆的进出管理采用“高清车牌识别停车场管理系统”。
(二)车辆进入校园时,由高速摄像机进行抓拍,自动识别并记录车牌,无需停车取卡,系统自动抬杆放行。非注册车辆进出校园原则上按系统自动识别、自动抬杆进入校园及缴费后出行校园。遇特殊情况特殊时期,须经管理人员核对情况,经允许并登记后抬杆放行进入校园。
(三)禁止无牌社会车辆进入校园。车主应保持车牌清晰、正位,否则将造成系统识别困难,影响车辆进出通行。
(四)学院1号、2号门实行道闸管理,一杆一车,严禁跟车溜进。如造成道闸、车辆损坏,由车主负完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机动车辆在一号门进入校园后应按照交通标志必须右转行驶,注意减速慢行、避让行人,教学区、生活区禁止鸣笛。
(五)遇上下班高峰期车辆拥堵或紧急情况,或采取抬杆免费通行措施。具体免费通行抬杆起止时间由保卫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校园车辆停放位由保卫处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学校划定的停车位上堆放物品或以其他设施、非机动车占用停车位,如有违反,保卫处有权进行清理、处置。
(七)在校内停放的车俩,按指定的车头方向整齐停放,一车一位。公车车位、校车车位、禁停区域、未划车位线及消防通道等区域严禁停放,违规停放车辆将张贴《违规停车通知单》,并通报至各部门负责人对违反者进行教育处理。校内注册车辆如一学期内被下发3次违规通知单者将取消免费停车资格1个月,1个月内若再有违规情况的将永久取消免停资格。每月保卫处将通过OA对校内违规停放者进行全院通报。年末,保卫处将整理违规车辆情况报送至人事处,将和各部门年终考评挂钩。
非校内注册车辆被下发2次以上(含2次)违规通知单的,再次入校停放将加收管理费50元。
(八)机动车驾驶人应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或剧毒等危险品,擅自携带、存放造成事故的,车主承担全部责任;机动车驾驶人离开车辆时采取安全防盗措施,锁好门窗,车上不得存放贵重物品。校园内车辆停放收费为占道停放费用,学院不承担车辆安全看护责任;未经许可,外来大型客车、货车不得在校内过夜停放;建筑施工车辆须在校内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在校园主干道、人流密集区停放。
六、附则
(一)本办法所称的机动车辆,指进入我院西河校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和摩托车,但不包括自行车,两轮电动助力车。
(二)本办法中未涉及的其他车辆停放收费事项,由保卫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报学校研究决定或分管院领导审定。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运行,正式施行时间另行通知,由保卫处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