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2026年3月20日重庆大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惨痛教训,在原有春季学期开学安全大检查及3月24日安全隐患整改复查的基础上,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各类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一)自查自纠(即日起至3月29日)
请各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部署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本单位消防安全专员,协同全体职工对责任区域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任务清单》(模版参考附件)。
(二)联合督查(3月26日(星期四)13:30)
由院领导带队,保卫处、纪委办牵头,学工部(学生处、团委)2 人、图书信息中心1人,后勤基建与资产管理处1人、对外合作处1人及教务处组成联合督查组,在明德楼B1楼监控室集合开展检查。督查重点为各单位自查整改成效,聚焦实训(验)室、学生宿舍、食堂、配电房、图书馆、非机动车停放点等区域,深挖未覆盖的风险点和整改不到位问题,形成 “自查—联查—复核” 全链条排查机制,督查结果现场反馈,限期整改。
(三)总结上报(3月30日前)
各单位于3月30日(星期一)下班前,将安全自查总结报告(图文并茂)及《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任务清单》(无隐患也需报送)电子档报送至保卫处。
二、检查内容
(一)用电安全管理
全面检查是否存在违规私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重点核查插线板是否串接、超负荷使用、手机充电器长时间空载运行等情况。
(二)消防通道管理
严格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是否保持畅通,确保无占用、堵塞、封闭等现象。
(三)易燃物管理
彻底清理办公区域、实验(训)室、仓库等区域的易燃废弃物,规范物品堆放,远离电源插座,消除火灾隐患。
(四)责任落实情况
核查消防安全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实验(训)室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时检查维护。
(五)其它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须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牵头部署,明确分工与整改时限,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检查无死角。
(二)强化监督问责
学院保卫处和纪委办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整改,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视情通报,确保我院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附件:《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任务清单》
保卫处 纪委办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任务清单
排查部门: 排查日期:
序号 |
安全隐患位置 |
安全隐患基本情况 |
建议整改方案 |
牵头领导 |
整改责任部门 |
整改时限 |
整改完成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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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