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院(部)、处(室):
2020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防止节日期间滋生“四风”问题,树立文明祭扫新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带头文明祭奠
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摒弃陋习,服从疫情管控相关规定,祭扫活动从简,不聚集、戴口罩,文明祭扫、低碳祭扫。要以清明缅怀先辈为契机,弘扬家庭美德,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自身清正为家人树立标杆,培育传承弘扬廉洁家风,以良好家风和文明祭扫的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二、严明纪律要求
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祀、扫墓等活动;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用公款进行观光游览、吃喝玩乐等活动;严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钱、财、物;严禁乱发津补贴;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三、严格落实责任
各党支部、各院(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及时提醒,防患于未然。学院纪委将通过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强对清明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发现顶风违纪行为,严格追责问责,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欢迎广大师生举报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84811549;
举报邮箱:jwb@schxmvc.com.cn。
中共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