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鼓励和引导大学生积极创新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的引领、培育、孵化的作用,营造大学生创业的良好双创氛围,现面向全校征集选拔优秀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园,具体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4日-10月22日
二、申报对象
项目负责人须为学院在校学生和毕业后两年之类的学生。
三、入驻项目条件
根据《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制度》文件规定,
(一)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原则上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和毕业后二年之内的学生,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经营能力;
(二)创业团队自愿接受孵化园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三)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
(四)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的能力;
(五)创业团队入驻孵化园后,必须保证能在孵化园正常开展工作;
(六)创业团队应有指导教师或创业导师;
(七)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开展创业活动需经过家长和所在二级学院同意;
(八)实体企业申请入孵化园,须在工商局注册。
四、申报及材料要求
所有入孵材料要求提交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请报送至创新创业中心(明德楼518B)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357298941@QQ.com。
(一)创业团队提交相应资料:
实体项目团队提供申请入孵的材料,包括:
1.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入驻项目申报书(附件1)
2.商业计划书
3.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4.法人代表、成员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模拟项目团队提供申请入孵的材料,包括:
1.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入驻项目申报书(附件1)
2.创业团队基本情况表
3.商业计划书
4.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5.团队负责人、成员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
五、评审及入驻程序
(一)教务处对创业项目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二)教务处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
(三) 对通过评审的创业项目,经过经过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后,正式确定为入孵项目;
(四)创业团队成员学习孵化园的管理规章制度,并通过考核;
(五)创业团队与学院签署《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项目入驻协议》(以下简称《华新孵化园入驻协议》附件2)、《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下简称《华新孵化园安全责任书》附件3)、附件4《监护人知情同意书》;
(六)由教务处根据创业项目的实际情况指定项目的工区和工位,项目负责人在将工区布置和装饰方案报学院审核通过后,在教务处的统筹管理下具体实施;
(七)创业团队正式进驻开展创业活动;
(八)按时填写项目运营统计表,并配合学院开展一季度一次的项目中期考核,对于中期考核不合格的项目无条件退出孵化园;
(九)项目孵化期为一年,一年后创业团队退出孵化园。经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评估达到一定标准的可到两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雄;联系电话:(028)84811104;电子邮箱:357298941@QQ.com。
附件:
1.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入驻项目申报书
2.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孵化园入驻协议
3.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4.监护人知情同意书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