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推进学院专业内涵建设,切实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经讨论,决定就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专业对照《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中的《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专业建设与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专业建设与评估结果表》(附件1),并完成自评报告。
二、自评报告的内容
(一)专业建设情况:生源情况、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与培养模式、教学实施保障、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培养质量控制、科研与社会服务、培养质量、就业质量及社会声誉。
(二)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三)改进的思路
三、《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专业建设与评估结果表》相关数据填报说明
(一)除指标描述有明确要求近三年或其他相关要求外,所有数据使用2019年6月-2020年6月的数据。
(二)1.1新生报到率:使用19级学生数据。
(二)1.2在校生规模:使用17/18/19在校生人数的平均值。
(三)3.2.1课程体系与结构:定量评价以19级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四)5.2.4学生评价满意度:由教务处联合学生处提供。
(五)6.1.1听评课:本次检查参照《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课堂教学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执行。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每年听课不少于8节(所有课程均应为该专业的课程)。
评判准则:全部达标,2分。
(六)6.1.3实习管理:以17级学生的实习管理情况为标准。
(七)7.1应用科研和教学研究水平:所有成果应已完成,课题应已结题,论文应已发表。
(八)8.2.就业质量、8.3.2用人单位评价、8.3.3优秀校友、8.3.4区域/产业贡献度:以17级学生为考察对象。
(九)8.3.1毕业生评价:抽取本专业20%的18级学生进行调查。
四、具体要求
(一)目前有在校生的专业均需参加本次专业检查,如部分指标无法填出,应备注原因。
(二)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学院相关专业的专业检查工作,并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自评报告及附件1(含“自评结果”和“自评合计”部分)交至教务处薛李丁茂处。
(三)各二级学院自行推荐至少一个专业参加学院的专业建设情况现场汇报,各级各类重点(特色)示范专业均需参加。涉及现场汇报和展示的专业,请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自评报告、附件1、汇报PPT、佐证材料交至教务处薛李丁茂处。
五、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一)联系人:田红茗、薛李丁茂
(二)联系电话:028-84811104、84811714
链接:http://www.schxmvc.com.cn/info/1179/247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