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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部工作职责
2011-02-23 00:00   素质教育部

素质教育部是直属学院党委、行政领导的教学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在我院“1+2N”人才培养模式的指导思想之下,完成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的具体实施工作和任务。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加强校内外素质教育的宣传,凸显学院“1+2N”人才培养模式的素质教育亮点,形成办学特色,不断提高学院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抓好素质教育公共选修课程建设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全院素质教育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四、负责全院素质教育公共选修课教学运行与管理工作。

五、加强对公选课任课老师的聘请、监督与考核,建立和维护全院素质教育公共选修课教师信息库。

六、组织开展各种素质拓展训练及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增强学生就业和创业核心竞争力。

七、负责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资格认证工作,为学生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和可靠保障。

八、积极开展素质教育的相关研究工作,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增强素质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九、协同其他系处参与与素质教育相关的活动。

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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