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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秋《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实施意见
2010-11-04 00:00   思想政治教育处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5]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增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对我院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课程性质

《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是大学生的一门必修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教学内容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印发《2010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的通知,以及学院领导对《形势与政策》课作出的指示精神,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主要教学要点围绕国内国际两个方面。教师备课授课应围绕以下要点:

国内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

(一)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经济形势,把握下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二)准确把握当前农业农村发展形势,推动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开展“十一五”成就回顾,民族团结,抗洪救灾主题教育活动

(四)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

(五)深刻认识两岸关系大交流局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

国际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

(一)世界经济温和复苏,深层次结构性问题仍未根本解决

(二)大国关系继续调整,力量对比变化推进国际体系变革

(三)地区热点此起彼伏,国际安全形势出现新动向

(四)我国全方位外交活跃世界舞台,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上升

三、教学形式

《形势与政策》是—门集理论性、知识性和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同时又具有鲜明前瞻性与时效性等特点,因此,根据课程教学要求和大学生的特点,我院《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学方式以专题学术讲座的形式予以实施。

四、教学安排

教学时间从十二至十五周, 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学计划嵌入到正常的教学运行计划中。

五、教学要求

1形势与政策课程是在­­­­学院党委的直接指导下,由思想政治教育处具体负责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处必须作好组织、安排、协调工作,确保《形势与政策》课程顺利实施。

2, 教师由主讲教师和各系辅导员两部分组成。主讲教师应长期从事相关问题研究,且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各系辅导员应积极组织好学生上课,为学生提供学习材料,将学生对《形势与政策》课的要求、建议及时反馈给主讲教师。

六、成绩考核

1、“形势与政策”课程考试以学生写课程结业论文的形式进行。论文题目必须围绕专题讲座的主题阐述自己的思考和观点,要求字数在2000字以上,有一定的见解和深度,不得抄袭。

2、各系辅导员负责判卷打分、检查读书笔记、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等考核工作,其工作量为每人10-15个学时/学期(具体根据所辅导的学生人数确定),劳动报酬由学院分配办按分配政策计算发放。

3、本课程实行学期考核制,每学期考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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