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华院马〔2024〕1号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为深入学习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号)、《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年本)》(教社科〔2021〕2号)、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2024年工作要点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要求,学院决定,在2023级学生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本实践列入人才培养方案,为必修课,占1个学分。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精神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充分发挥思政理论课实践教学的育人作用,推动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相结合,引导学生用生动的实践思考总结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引导学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二、实践主题
本次社会实践主题为“学思践悟二十大,躬行实践出真知;砥砺奋进新时代,青春筑梦新征程”。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思政课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围绕“红色资源育人实践”“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新业态,新就业”“人工智能与产业发展新赛道”等领域,引领学生实现理论内容与实践践行充分的统一,引导学生明确并承担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新征程上的责任使命。
三、活动要求
1.组织实践。结合思政理论课教学内容及学生专业发展特点,形成本班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方案,超星学习通平台完成课程建设。教师指导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及时将思政课理论转化为学生的活动成果,给出学生成绩,指导学生取得学分。
2.作品形式和要求。
(1)“大学生讲思政课”微视频。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基地作用,指导大学生组建团队,结合思政课有关章节或专题进行教学设计,创新讲授“行走的思政课”“场馆里的思政课”,坚持小切口讲大道理,身边人讲身边事,引导学生深化对思政课教学内容的认识和思考,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精神风貌。团队成员不超过6人,其中主讲人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严把作品政治关、内容关、格调品味关,指导学生录制公开课,作品总时长不超过12分钟。
(2)“我心中的思政课”微电影。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将微电影创作作为思政课实践教学的重要形式,带领大学生走进“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指导大学生以“我心中的思想课”为主题,以学生视角、艺术手法展现大学生心中理想的思政课,呈现思政课学习过程中的精彩故事。视频类型可是学生讲解类、师生互动类、自由创作类。作品时长15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1G。视频压缩采用MP4或MOV格式。作品应主题明确,视频应有片头,包括本视频的主题题目、指导教师、完成人员的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姓名等信息。内容结构完整,画面、音质清晰,配有语音讲解,有文字字幕。提交后请自己妥善保存备份原件。
(3)图片叙事。围绕明确的实践主题,将实践过程中拍摄的图片做成PPT,每张图片PPT配以不少于100字的文字说明,PPT页数不少于20页。
(4)征文。配合上级及学院年度征文活动,完成征文征集活动。
(5)其他创新形式。围绕思政理论课主题,充分发挥大学生专业特长,如绘画、动漫、多媒体等,创新各种形式完成社会实践。
3.展示。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围绕特定主题形成特色实践成果并开展校园展示。参与展示学生可评优秀等级,参与展示的教师将获学院荣誉证书。
4.推优。
(1)学院按生均5元/人拨付社会实践课程指导总经费。
(2)指导教师经费根据实际指导合格人数和推优作品完成情况核算。第一,按照教务处规定进行成绩登记,根据指导合格人数按人均4元核算。如有任课指导教师邀请辅导员或其他教师协助参与,建议按照生均0-1元/人的标准分配给辅导员或其他教师,其余为任课指导教师指导经费。第二,完成推优作品及作品专家评审,根据班级合格人数按生均0.9元核算费用。第三,确保完成率。未及时完成评阅和成绩录入或每班有超过10%的学生未完成社会实践作品的,对实际指导费进行相应比例扣减。
(3)课程负责人按全年级合格人数生均0.1元核算组织指导经费。
(4)推优实践作品请各位指导教师在5月30日之前发送至邮箱444042085@qq.com,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建评选小组对推选的作品进行评优,并对优秀作品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奖励。
四、责任分工
本次社会实践课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具体负责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并组织指导教师具体落实,各二级学院协助组织开展。
1.课程负责人工作职责
(1)学期初结合年度工作要求拟写社会实践方案。
(2)抓好社会实践过程管理,切实确保学生保质量完成。
(3)做好期末社会实践作品收集,组织评优。
2.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指导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评阅,确保及格率。
(2)指导教师应按要求推选“大学生讲思政课”“我心中的思政课”视频作品或其他形式作品。未能按照要求推选作品的指导教师按照相应比例扣发实际指导费。
五、注意事项
本通知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若因其他因素影响实践活动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时组织调整实践的实施。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2024年3月12日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