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院纪委办公室是学院纪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学院纪委日常工作的开展。主要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章程。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党员,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以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学院决议、决定、工作部署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促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协助学院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掌握全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反腐倡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负责了解各支部纪检工作状态,做好对各支部纪检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组织汇报、传达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的指示及有关会议精神,提出贯彻及实施意见;拟定年度、阶段和专项工作计划,报学院党委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和及时报告。
五、协同党办等部门,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拒腐防变的能力。推进大学生廉洁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六、参与学院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就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提出意见,建立和完善学院中层干部廉政档案。
七、加强对招生录取、选人用人、评优评先、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管理部门、关键岗位履职情况和履行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的监督,防止出现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腐败案件和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八、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信访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党内党外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检查和处理学院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九、起草、审核、印发、报送纪检有关文件、计划、总结、决定、决议、工作报告、规章制度、信息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印章管理、使用。
十、定期组织召开纪委会议,负责学院纪委会的会议筹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保障工作以及对学院纪委决议、决定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理论学习和纪检理论研究,不断提高纪检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及工作水平。
十一、完成上级党组织、纪检机关和学院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