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职责
学院工会是学院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主要工作职责:
一、积极开展教职工的思想教育活动,了解、掌握和反映教职工的思想动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配合有关单位,积极开展教职工的争先创优活动。
二、积极发挥工会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作用,建立和完善教代会和工代会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组织教职工为学院的发展建言献策;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院务公开的监督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劳动争议,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职工文体娱乐活动,组织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文体比赛等活动,开展“职工之家”建设工作。
四、在女教职工中开展“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活动;代表和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协助学院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妇女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女教职工先进评比、表彰工作。
五、做好工会自身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组织机构设置、调整和干部配备工作;负责工会评选、表彰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工会会员的发展、会员关系的接、转及会籍档案的管理工作;指导各工会小组开展工作。
六、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七、做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帮困送温暖工作
八、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