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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工作职责
2020-12-23 09:36  

人事处工作职责

人事处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院人事、外事工作及劳资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院人事管理、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二、负责学院人员岗位设置、聘用管理,以及人才引进、人员招聘、人事调配等工作。

三、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以及评优工作。

四、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统筹、指导、协调相关部门专业带头人遴选、双师型教师和骨干教师的培育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五、负责师资培训,统筹开展教职工学历提升、继续教育和岗位进修培训。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院教职工考勤管理、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

八、负责学院科级机构设置以及科级干部的聘任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院人员经费预算,教职工的工资、津贴、福利、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社保及审核办理教职工辞退、辞职等相关日常管理工作。

十、负责做好与国(境)外有关院校间的友好交往活动,协助签订和监管各种交流协议;负责办理学院因公出访,教师出国(境)外培训、学习、考察等的报批及手续办理;负责教职工因私出国的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教职工申诉、来信、来访工作。

十二、负责人事信息的管理及统计信息上报工作和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三、负责全院教职工相关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部门及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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