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高等学校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21〕6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学院在职在岗教学岗位人员;
2.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学历;
3.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中文专业应为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4.参加四川省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身体健康条件符合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要求。
二、认定流程
(一)院内登记
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教师于10月14日(本周四)中午12点前到人事处615室完成预报名,联系人:宫博然 联系方式:84811079。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20日;
2.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点击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报入口”申请报名,选择“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点。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4.注意事项
(1)工作单位填写为“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不填部门,逾期无法补报。
(2)现场确认选择“四川省教育厅”。
5.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后,打印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三)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后,申报人于2021年10月20日下午16点前到人事处(明德楼615办公室)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完成初审,初审未过的不再进行本次申报。
(四)体检、试讲及缴纳费用
体检、试讲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缴纳另行通知。
三、材料清单
(一)申请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凡获得国外学历或港澳台学历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复印件),若为研究生学历,则研究生、本科期间的学历证书都需要提交;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六)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照片同底一致,照片后署名、写上身份证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需要;
(七)学院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社会保险清单(连续六个月)复印件;
(八)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份,A4双面打印)。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其它
(一)以上涉及的表格、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请依序整理;
(二)辅导员只能申请思政类教师资格证;
(三)拟申报人员请及时进qq群:169179796,并更改群昵称为:2021秋+部门+姓名;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