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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实训教学管理条例
2020-01-10 10:2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训是高等院校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以就业为导向, 培养应用型、技术型人才的关键。为加强我院学生实训工作的管理,提高实训教学的质

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院实训教学管理工作实行以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为首要负责人、教务处监 督执行、各系具体实施的分级管理体制。

第三条 实训教学应主动适应我院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根据我院 1+2N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与之匹配的实训课程体系,强化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 和职业素质的形成。

第二章 教务处职责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对实训教学工作的要求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制订学 院实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制定有关实训工作的政策、条例、规定。

第五条 审核各系部的实训教学计划,监控实训教学的进度和质量,统计核实实训 教学工作人员的数量和津贴,并就实训课程开设、实施情况以及改进建议向学院分管副 院长报告。

第六条 参与学院实训基地建设,监督实训教学基地管理,协调解决实训教学过程 中出现的问题,开展 de 学院实训教学工作评估。

第三章 系部职责

第七条 各系主管实践教学领导为实训教学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全系实训教学 的组织、指导、监督、协调、总结。

第八条 根据专业特征和教学需要,坚持产学结合,规划、建设校内实训基地。 第九条 根据相关要求,明确实训目的、内容、考核办法,编制实训教学计划、教

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教务处教学科。实训计划不得随意变更,如因 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有关实训单位并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第十条 组织实施实训教学。根据实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维持实训正 常秩序,维护学生人身安全,保证课程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 聘任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胜任实训教学工作的教师担任实训 指导教师,双师型教师优先考虑。每个教学班安排两名指导教师,非教学人员不得担任

负责实训指导工作。

第十二条 组织填写实训教学进度表(一式三份),并于学期结束前一周交教务处教 学科备案,系、指导教师各保留一份。

第十三条 撰写系部实训教学总结报告,并送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第十四条 做好实训教学的准备工作,以及实训前的动员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对实 训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实训教学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第四章 实训指导教师职责

第十五条 指导教师要根据实训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训计划和实训 指导手册,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实训中认真组织、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在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 按计划完成实训任务。

第十七条 指导教师在指导实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指导实训,须经所在系批准,新的指导老师到岗后方可离开。

第十八条 组织实训考核,批阅学生实训报告,评定实训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记分, 并附有评语。

第十九条 实训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实训总结工作,反思实训教学中存在的不足, 并提出改进建议,报告完成后交送系办公室。

第五章 对学生的要求

第二十条 按实训大纲和指导手册的要求,按时完成实训任务。实训结束后,按要 求写好实训报告。

第二十一条 遵守实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导教师和基地人员的管理,按 时出勤,无故缺勤两天(含两天)以上者,实训成绩为 0 分。

第二十二条 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使用防护用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工作守则

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包含专职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和课程任课教师,实验实训指导 教师原则上需要取得教师资格或具有中、高级以上资格。

1. 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在实验实训室责任人及学院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工 作。

2. 按照实验实训教材、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提出实验实训要求、内容、目标, 做好实训实践教学的一切准备工作。

3. 熟练掌握实验实训原理和方法,每次实验实训前必须先进行试做,对实验 实训结果,必须亲自把关,了解学生在实验实训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4. 积极参加产学研活动,负责本门实验实训课程的教学挂图、模型等的制作,

参加实验实训指导书和实践手册的编写,批改实验实训报告。

5.协助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做好学习、掌握新型仪器设备的原理及操作方法 的工作,并通过实践改进实验实训装置及实验实训方法,提高实验实训水平。

6. 参与制定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学生实验实训守则。 做好实验实训室的科学管理,协助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防范和清洁卫生工作。

7. 真实、准确地评定学生的实践教学成绩,注重对学生的实践技能的训练和 文明操作素质的培养;做好实验实训项目鉴定、考核、成绩统计上报等工作。

8. 关心爱护学生,积极对学生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 发现违章操作有权立即制止或停止其实践活动。

9. 坚守工作岗位,下课后检查学生实践情况和设备保养情况,与实验实训室 管理员搞好交接班。做好考勤记录。

10. 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学生守则

第一条 要以科学、严肃的态度对待实验实训,衣着整齐,禁止穿背心、运动短裤、拖 鞋进实验实训室。

第二条 实验实训前必须认真预习实训内容,明确实训目的和要求,了解实验实训所需 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熟悉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条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科学地进行实验实训。在实训过程中必须听从指导教师和 管理人员的指导,切实做到独立思考、规范操作、细致观察,认真做好实验实训记录, 并认真填写实验实训记录簿,完成实验实训作业。

第四条 仪器设备一定要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在没弄清使用方法之前,不要贸然使用,

出现问题及时报告指导教师,不得随意处理。不准在实验实训室内进行与实训无关的活 动,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动用与本实训无关的设备仪器、工具等,对实训所使用的设 备仪器、工具等须妥善保管、使用,不得随意移动和交换实训台上的仪器设备。

第五条 实验实训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若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

并报告指导教师。

第六条 实验实训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严格吸烟、吃东西等, 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第七条 在实验实训活动中,须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设备仪器的操 作规程,保持实验实训室安全整洁、科学规范、文明有序的工作环境,在指导教师的指 导下进行有关活动,对设备仪器、实验器材等造成遗失、损坏的或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当事人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再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及经 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 爱护仪器设备,损坏者按规定赔偿,严禁将室内物件带出室外。每次实验实训 结束后,必须将仪器设备、工具等整理好放回原处,台面必须清洁干净,方可离场。 第九条 准时进入实验实训室,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

第十条 按时完成和递交实验实训报告或作业。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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