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每学期开学两天内,各院教学秘书对本学期在公共机房上课的教师通知安装软件。
二、 需安装软件的教师,自行提供教学软件,并到实训中心办公室填写《软件安装要求》。
三、 学期中临时安装软件的教师,需提前三周到实训中心办公室办理相关事宜。
四、 如教师提供软件在机房内无法安装,通知教学秘书更换机房,或重新提供教学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