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比选申请人近三年内任意一年获得省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协会AAA信用评级;
9.未被列入“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招标采购不诚信单位名单”。
二、比选项目概况
1.采购人: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2.采购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3833号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3.项目交付时间:按校方实际需求。
4.项目报价:
(1)限价:报价不得高于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80%;报价低于5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报价:按照“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填报取费比例报价;报价,如超过限价,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6.项目资金来源:学校自筹。
7.支付方式:详见附件1《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三、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具体服务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四、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者。具体评分办法明细,详见附件2《评审办法》。
五、费用及报价
1.比选报价说明
基本费用按《造价咨询费用收费费率表》标准乘以报价折扣率计取造价咨询费。清单编制服务以项目招标控制价为计费基数(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时,其收费系数乘1.25),按照行业相应标准及规定,对我院采购项目进行比选申请。比选申请文件中的报价为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含税费等。
2.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须按附件3《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准备,未按要求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则视为无效比选申请文件。
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 2025年3月14日16:00截止,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3833号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明德楼B1楼物业中心办公室。
4.联系方式
毛老师028-84811319(咨询文件递交)
王老师 028-84813137(咨询项目要求)
附件1《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附件2《评审办法》
附件3《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