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服务质量纠纷,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佐证);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未被列入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不诚信名单。
二、比选项目概况
1.采购人: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2.采购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3833号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3.项目限价:8万元,报价总金额如超过限价,则报价文件无效。
4.项目交付时间:7月1日-7月15日,具体以双方协商为准。
5.项目资金来源:学校自筹。
三、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比选项目内容及要求》。
四、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得分最高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者。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评分办法》:
五、报价及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由报名申请人根据项目概况,按照行业相应标准及规定,对我院比选项目进行报价。此报价为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
2.比选响应文件必须按《比选响应文件相关要求》准备(详见附件3),未按要求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无效。
3.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
(1)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3833号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明德楼518B办公室。
(2)时间:2026年6月23日12:00前,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申请材料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4.联系方式
毛老师 028-84819840(咨询文件递交)
邱老师 028-84813933(咨询项目要求)
附件1:《比选项目内容及要求》
附件2:《评分办法》
附件3:《比选响应文件相关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