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坡、康河、文家街道办事处消防服务中心招聘消防服务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根据街道的消防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现计划对苏坡、康河、文家街道招录消防服务人员10名,其中苏坡街道3人、康河街道 5 人、文家街道2人。
二、岗位职责
战斗员岗位。通过入职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从事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灭火救援、抢险救灾、社会救助、为民服务、消防宣传等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中国公民,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体检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具有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招录:a.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b.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c.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三)身体健康,具备适应执勤训练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身体和心理健康。
(四)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取得研究生学历人员、放宽报名条件的特殊专业人员在符合同等招录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招录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五)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七)因实施了违法、违规行为,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
(八)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招录后非正常退出(离职)的。
(九)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十)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十二)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五、招聘标准
入职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1.入职测试项目:男子3000米跑、2min俯卧撑、5x10米折返跑;
2.入职测试达标标准:男子3000米跑(14分50秒);男子2分钟俯卧撑(34个);男子5x10米折返跑(30秒);
以上内容具体根据相关部门要求为准。
六、招聘程序
1.资料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证件原件、复印件,近期正面蓝底免冠 1 寸蓝底彩照 4 张;上述资料需在公告时限内交至招聘单位。
2.考核测试:街道消防站工作人员考核测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任意一项不合格均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现场通知淘汰)。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 年度体能等级达标考核办法》
2.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录。
3.成绩评定:参照《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体能等级达标考核办法》成绩评定方式,体能测试、面试成绩直接计入总成绩进行岗位排名。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详见附件2)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人选。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三甲医院参加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1次,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联系人方式:邓老师13708103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