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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放假期间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04-03 14:15  

各二级学院:

清明将至,为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利用班会、集体活动等形式将学院清明放假期间学生管理办法及注意事项传达给每位学生。根据学院相关管理要求,现将清明放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3年4月5日,共1天。

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1.不得参加任何违法违纪活动,讲究公共道德,做文明大学生。

2.出行请注意交通安全,乘坐正规车辆,不要乘坐无牌照或非正规营运的车辆,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3.珍爱生命,不下河游泳,预防溺水。

4.近期是我省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时段,请大家严格落实省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自觉接受防火检查,不携带火种进山,不在林(牧)区内点香蜡、烧纸钱、吸烟和露营烧烤。

5.留校学生应做好宿舍卫生、个人健康与安全防护工作。注意防范周围可能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宿管员或学院值班人员报告。宿舍内不得留宿他人,禁止使用违规电器。外出要关窗、关门、上锁并关闭室内电器。

三、温馨提示

1.春季是流行病高发的时节,请大家注意气候变化,随时增减衣物,尽量少去人群聚集的场所,房间多通风,勤洗手。

2.注意饮食卫生和疾病传染预防,增强防火、防盗、防中毒的意识。

3.祭拜先人是清明节的重要习俗。请大家文明祭扫,倡导网上祭祀、居家追思、敬献鲜花、踏青遥祭等文明祭祀方式。

4.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沉迷网络游戏,在正规网站上进行购物,网络交友、投资要谨慎,不要给骗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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