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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省级、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2022-10-28 14:49 学工部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文要求,我院将启动2023届省级、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评选范围、比例、条件、程序、机构按照我院的评选办法执行。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材料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材料填写要求

(一)推荐表

申请人认真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4),参评省优的学生还需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3),并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推荐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纸张规格统一用A4纸)。

(二)推荐名单

二级学院统计《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5)和《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6),并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档(加盖二级学院鲜章)。

二、时间安排

以班级为单位,由班级评审小组选出候选人,通过民主评议,报所在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审议;各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对各班提交的候选人名单统一审议,11月14日前将附件3-6报送学生资助中心(明德楼518A,邮箱:843967675@qq.com);校级评审组对二级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审批。


附件:

1.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3.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4.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5.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6.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7.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3届省优、校优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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