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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关于评选2025届省级、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2024-10-25 14:07 学工部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文要求,我院将启动2025届省级、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评选范围、比例、条件、程序、机构按照我院的评选办法执行。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材料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材料填写要求

(一)推荐表

申请人认真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5),参评省优的学生还需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3),推荐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纸张规格统一用A4纸。学生获奖证书等申请材料留档备查。

(二)推荐名单

二级学院统计《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6)和《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7),并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档(加盖二级学院鲜章)。

二、时间安排

以班级为单位,由班级评审小组选出候选人,通过民主评议,报所在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审议;各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对各班提交的候选人名单统一审议,并在二级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请于11月14日前将附件3、5、6、7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1321239327@qq.com);校级评审组对二级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审批。


附件:

1.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3.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4.《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模板

5.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6.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7.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8.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5届省优、校优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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