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文件要求,我院将启动2025届省级、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评选范围、比例、条件、程序、机构按照我院的评选办法执行。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材料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材料填写要求
(一)推荐表
申请人认真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5),参评省优的学生还需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3),推荐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纸张规格统一用A4纸。学生获奖证书等申请材料留档备查。
(二)推荐名单
二级学院统计《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6)和《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7),并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档(加盖二级学院鲜章)。
二、时间安排
以班级为单位,由班级评审小组选出候选人,通过民主评议,报所在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审议;各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对各班提交的候选人名单统一审议,并在二级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请于11月14日前将附件3、5、6、7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1321239327@qq.com);校级评审组对二级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审批。
附件:
1.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3.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4.《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模板
5.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6.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7.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8.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5届省优、校优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