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财经法规,建立健全学院的会计核算、财务监督和有关管理制度。
2.依据学院总体发展目标,按照“统筹安排,量入为出,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组织实施和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向院长办公会提交年度综合预算草案,监督检查预算的执行过程和结果。
3.年终组织学院年度财务决算,向学院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和学院财务年度决算报告。
4.及时就有关财务工作向主管院领导请示汇报,参与学院经济活动论证与决策。
5.切实抓好会计基础工作,严格工作程序,提高核算质量,使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6.抓好会计队伍建设,培养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7.负责与上级或社会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协调本处与院内各单位的工作关系。
8.负责拟定本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9.召集处务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院党政会议决定,研究本处的行政和业务问题。
10.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