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财务处>>机构设置>>正文

财务处审核会计岗位职责
2025-01-02 15:54  


1.熟悉掌握相关财经政策、法令法规、会计制度和学院各项财务制度。

2.根据制度的开支标准,认真审核各类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对经济业务内容不详、凭证基本要素不齐全、领报手续不完备的原始凭证,要求用款人按规定更换凭证或补齐项目,完备手续。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要拒绝受理,对违反现行财经政策、法规、财务制度和学院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业务,要拒绝受理。

3.审核报销时,要及时准确冲销应收及暂付款,对无故长期借款不还的,要及时催收。

4.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严格执行预算,防止超预算使用经费;

5.遵守职业道德,对不能及时办理的业务,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6.负责会计月度、季度会计报表等报表的报送工作。

7.负责财务处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和财务处文件的分发工作。

8.完成处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