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康养学院(心理健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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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4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
2023-09-06 10:33  

 


各二级学院:

 

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为目的,为大学生医疗保障做出的制度安排,是学生发生医疗行为后的社会经济保障。2024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2024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对象:在册学生(含休学学生)

二、个人缴费标准:

2024年度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包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互助补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险种)

  1. 集中参保登记时间9月6日-9月20日

四、医保待遇有效时间

大二大三学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大一新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五、购买医保学生名单提交方式

各二级学院按照《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批量参保模板》统一录入学生正确信息录入格式须严格按照模板格式登记信息,否则会导致批量学生参保失败。

六、学生自愿放弃购买大学生医保的处理流程

有个别存在已经在当地购买过医保等特殊情况,不在学校购买2024年度大学生医保的学生,须签订《2024年度自愿放弃在校购买大学生医保告知书》一式三份,学生签订完后,二级学院做好统计,填写《自愿放弃购买2024年度大学生医保统计名单》,学院会据此办理退费等后续手续。

各二级学院务必做好医保政策解释宣传工作,并落实家长知晓同意情况。辅导员须与每位学生核对其相关信息,保证学生的信息准确无误。提交的表格纸质版均须二级学院签字盖章,9月20日前将学生购买和放弃购买的统计名单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反馈至李明珠老师处(2号门1栋健康宣教岗办公室)。

注意:若参保名单已经提交后,出现有学生更改购买意愿的情况,原表不变动,请填写《医保异动登记表》并签字盖章,《异动表》提交截至日期为10月9日

请各二级学院以高度责任感,积极认真地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并严格按照《医保参保缴费流程》中的各环节的时间节点,过时将不再受理。

此通知中大学生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医保待遇有效时间”以《成医保发〔2023〕32号》通知文件为准。  

 

附件1 《医保参保缴费流程》

附件2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批量参保模板》

附件3 《2024年度自愿放弃在校购买大学生医保告知书》

附件4 《自愿放弃购买2024年度大学生医保统计名单》

附件5 《医保异动登记表》

 

医护康养学院 健康宣教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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