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校园生活秩序,进一步规范学生违纪处理工作,加强对违纪学生的教育与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切实做到学生违纪处理工作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现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一、违纪事件的调查
1.学生违纪事件发生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和违纪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调查。
① 涉及违反国家法律和盗窃、伤害、寻衅滋事等危害校园安全的校园治安方面的事件或校外治安案件,由保卫处负责,学生所在学院参与调查。涉及多学院学生参与的群殴等事态严重的违纪事件,可由保卫处牵头,会同学生处、相关学院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② 涉及考试违纪的事件,由教务处负责,学生所在学院参与调查;
③ 涉及旷课、扰乱课堂秩序的违纪事件,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调查;
④ 其它方面的违纪事件,由学生处负责,学生所在学院和有关部门参与调查;
2.违纪调查一般在48小时内完成。负责调查的部门在调查完毕后应及时组织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违纪情况调查报告书》。
二、违纪事件的处理
1.学生违纪行为发生后,知情人应立即通知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或值班人员,必要时通知保卫处、学生处等部门。现场人员应做好当事双方的疏导工作,稳定其情绪,并对违纪事件参与人员和围观人员进行分流,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防止事态继续扩大。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工作。查明情况后向学院领导汇报。
2.群殴事件及有社会人员参与的打架事件,要立即上报保卫处,必要时拨打110电话报警。保卫处、学生处、相关学院领导及辅导员等有关人员接到报案后要迅速赶到现场处理。
3.一般的校园治安事件由保卫处组织调查后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违纪情况调查报告书》,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移交学生处处理。情节严重的校园治安事件由保卫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保卫处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公安机关处理后,由保卫处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违纪情况调查报告书》,连同收集的公安机关的处理结论或材料复印件移交学生处处理。
4.学生受伤需住院治疗的,由有关学院负责,并通知学生家长。事态严重的,可由学生处协调处理。
5.案件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赔偿,可由公安机关、学生处、保卫处、相关学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违纪处分的审批和程序
1.相关学院依据调查报告书,对照《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违纪拟处分意见表》,提出对违纪学生的拟处分意见,由相关学院书记签名盖章后送交学生处。学生处对拟处分意见表审核通过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开除学籍的处分,由院长会议研究决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2.学生处对相关学院提出的拟处分意见有异议,应同其沟通协商,相关学院应在7日内再次提出处分意见。如果协商意见不一致,由学生处将情况向主管校领导汇报,由主管校领导召集学生处、保卫处、相关学院书记共同研究决定。
3.学生考试违纪由教务处根据调查结果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违纪拟处分意见表》,并送交学生处。
4.学生违纪处分的拟处理意见,自查明学生违纪行为之日起,应当按照以下时间要求完成: 警告处分于3日之内; 严重警告、记过处分于7日之内; 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于15日之内。同一违纪事件涉及多人,则做出处理决定的时间以该事件受最高处分等级所要求的时间为准。
5.由学生处负责所有违纪处分文件制定。
四、调查报告书一般应包括的材料
1.与违纪事实关联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2.违纪学生的陈述和书面检查;
3.被侵害人签名的陈述、检举材料;
4.证人签名的证言;
5.学生所在学院及有关部门的综合陈述材料;
6.司法机关的裁决书、鉴定书、判决书和有关部门的仲裁、决定、复议等。
五、学生违纪处理的善后工作
1.学生处将学生的处分文件下发相关学院,由该学院归入学生档案。
2、处分决定自下文之日起生效,相关学院应于当日内将《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通知单》连同处分决定文件送达学生本人,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送达学生本人,则由送达人在通知书上签字并附详细说明。受处分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并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申诉表》。
3.相关学院应在处分生效之日起3日内由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将学生受违纪处分的情况通过电话或其它形式通知违纪学生家长,并做好记录。
4.学生违纪处分将以适当方式在校内张贴公示。
5.学生处应协助各学院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鼓励其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及公益活动,帮助其做到自省、自律、取得较大进步,争取如期解除违纪处分。
六、其他
1.本违纪处调查和处理程序中有关日期计算为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2.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