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适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发展、共青团组织深化改革新形势和大学生成长成才新特点,有效提升第二课堂育人实效,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中发[2017]12号)、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8)5号)、团省委、教育厅《关于转发<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川青联发(2018)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按照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构建“三全育人”的教育模式,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大学生综合素质建设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必须修满《办法》规定的“第二课堂成绩单”30积分,方可获得第一课堂素质学分6分,第二课堂成绩单和第一课堂成绩单同时作为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
第二条 学校把“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纳入学校整体育人工作格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新实践,是适应学生成长需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深度融合,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新举措。
第三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将围绕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具有健康心智体魄、良好人文素质、系统理论知识、扎实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探索规范化、课程化、制度化的工作模式,形成具有学校特色、全方位培养大学生综合能力素质的制度机制。
第四条 本办法通过推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激发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通过对第二课堂工作内容、评价机制等进行整体设计,构建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并通过客观记录、有效认证、科学评价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和成果,促进“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能
第五条 学校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学工部、团委、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系(院)党支部书记,负责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的统筹、管理、督导以及质量评估等工作。“第二课堂成绩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委,具体负责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信息管理、项目管理、学生管理、成绩单管理以及网络平台管理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第六条 各系(院)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工作组,由系(院)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由党支部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和辅导员等,具体负责规划及设置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网络平台管理员队伍建设,支持第二课堂活动开展,初步审核“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结果等工作。
第七条 各班级团支部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小组,由团支部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班团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3-5人),具体负责班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部分认定、公示和上报等工作。
第三章 项目体系
第八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内容体系分为7个模块:
具体从以下7个方面进行记录和评价。
思想成长、社会实践与志愿公益、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体育运动、工作履历、技能特长、劳动教育。
一、“思想成长”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各类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建设等活动项目,参加党校、团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等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二、“社会实践与志愿公益”模块。主要记载参与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就业实习、岗位见习及其它实践活动的经历,参加与港澳台及国际交流访学的经历,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支教助残、社区服务、公益环保、义务劳动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三、“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和学术科技活动,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创业实践等情况,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四、“文化艺术与体育运动”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人文素养、艺术、体育类活动和竞赛等情况,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五、“工作履历”模块。主要记载在校内党团学(含学生社团)组织的工作任职履历、在校外的社会工作履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六、“技能特长”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或自主学习而获得的各类专业证书,以及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技能认定的资格证书或相关荣誉等。
七、“劳动教育”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加组织的各类劳动或劳动相关类活动情况。
第九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采取申报审批机制。项目申报根据活动性质按照《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考核标准(暂行)》(附件)中各模块、类别所对应的项目进行申请,分为院级项目、系(院)级项目、一般项目。院级项目面向全校大学生开设,重在提升学生基本综合素质;系(院)级项目主要面向本系(院)学生,重在结合系(院)专业特点开展特色活动;一般项目主要面向少数群体学生开设,重在体现学生组织特色。
第十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以项目质量评价为依据对项目进行定期淘汰遴选。新增入库项目由项目组织方自主申报并提交项目建设方案,经“第二课堂成绩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入选项目库。入库项目应按照项目建设方案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凡本办法中未涉及到、但需要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的项目可由各单位进行认定后上报“第二课堂成绩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四章 信息管理
第十二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实行信息化管理,依托第二课堂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第二课堂项目在线发布、学生在线选择、评价在线反馈、积分在线记录等功能,系统将自动记录学生基本信息、参与第二课堂信息、成绩信息等,实现学生第二课堂培养的科学化管理、规范化实施、全员化参与和全程化跟踪。
第十三条 学生通过学校统一账号登录第二课堂信息管理平台,查看项目信息,根据个人成长发展需求和兴趣爱好自主选择参加项目,同时在按要求完成项目后,对项目进行评价反馈。
第十四条 学生自主进行网络申报相关获奖证书认证,组织单位进行相关审核,并提交系统终审认定。
第十五条 第二课堂学分由信息平台认定。第二课堂学分由发起活动的相关部门和学院在每学期期末完成认定和审核工作。学生可在每学期期末自行查询和打印第二课堂成绩单。
第五章 积分管理
第十六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必须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第一课堂学分外,还须于毕业前完成“第二课堂成绩单”30个积分,其中“思想成长”、“社会实践”、“劳动教育”至少共完成15个积分,方能毕业。
第十七条 学生可通过“参与项目”和“个人申请”两种方式获取“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
“参与项目”即学生在第二课堂信息管理平台自主选择“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后,按要求完成项目参与和项目评价者可获得相应积分,中途退出或未完成上述环节者,不能获得积分。具体项目积分认定由项目组织方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确认。
“个人申请”即学生参与其他符合积分认定标准范围的“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由个人提出积分认定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班级团支部、系(院)、学院逐级审核认定。
第十八条 学生进行第二课堂项目报名后,需按要求参加所选项目,若确实存在特殊情况无法出勤,可于项目开始前6小时登录第二课堂信息管理平台进行退选,无故不参加项目3次,取消该第二课堂活动类项目报名资格。
第十九条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完成对学生上学年“第二课堂成绩单”的积分认定工作。各系(院)对未完成最低积分的学生实施积分预警,引导学生合理参加“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
第二十条 学生应于第五学期末修满第二课堂积分,累计积分未达到30分的学生,可在第六学期学校毕业资格审查前参加由院团委指定的第二课堂活动以补修积分。
第二十一条 凡弄虚作假申请“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该项目积分,并根据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 成果应用
第二十二条 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学生可在参与第二课堂活动中,提高思想觉悟,发展个性特长,拓宽知识面,提高实践能力,与第一课堂学习相得益彰,既得到个性化培养,也实现全面发展。
第二十三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学生评先评优、推优入党、德育考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学生如未完成学年相应的最低积分,不能参加该学年评先评优等。
第二十四条 第二课堂总积分、各模块、各单项的积分位列全院、全院(系)、全年级和专业前若干名的,可设置单项奖励或授予特定荣誉称号。
第二十五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是学校第二课堂育人的重要成果体现,为每位学生的全面发展进行成长性记录,由院团委和相关部门联合认证并发放,可用于学生求职、升学、存档使用,在学生毕业时,第二课堂信息管理平台将生成经学校认证的“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学生在大学期间综合素质成长情况证明。搭建起学生、学校和社会三者之间的有效连接平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2024级入学起全日制学生,在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外,必须按要求完成“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规定者方能毕业。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需提前完成“第二课堂成绩单”应修积分。如有特殊情况,提交“第二课堂成绩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第二课堂成绩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做出修正和调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