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校园网所属学生宿舍宽带网(以下简称宿舍宽带网)的管理、接入和信息服务,保障宿舍宽带网的正常、安全、稳定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学生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学校相关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宿舍宽带网的所有使用者以及学院所属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宿舍宽带网通过光纤与校园网相接,是学院开展教学和科研的基础设施之一,受学院相关政策、条例保护。
第四条 学院针对校园网及其用户所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同时适用于宿舍宽带网的用户。
第二章 管理
第五条 宿舍宽带网由学院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规划、建设和运行控制等;由网络管理中心领导下的各学生宿舍网络管理小组负责对宿舍宽带网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六条 宿舍宽带网硬件设备及日常维护由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所有楼内信息插座、网络线路、布线槽、网络设备、机柜内跳线等,统一由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安装、维护、连接、设置。未经网络管理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占用、更换、损毁;不得改变其物理的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等。
第七条 宿舍宽带网的信息安全管理由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校园网络管理与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其中包括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研究并组织解决宿舍宽带网在建设、运行、使用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有关管理与服务单位和宿舍宽带网相关的工作;审批、监管宿舍宽带网中的重大信息服务项目;处理与宿舍宽带网相关的重大违规事件等。
第八条 网络管理中心组织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学生上网的日常工作。其中包括用户入网的审批、入网设备的确认、所属网络及信息服务的监管、用户技术支持、网络故障检测、用户数据的收集、统计、备案、上报,违规事件的处理等。
第九条 宿舍宽带网所在各楼设备由网络管理中心定期检查。在学生毕业时,由物业管理单位对所有宿舍内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其完好无损。
第三章 接入
第十条 具备上网条件的学生宿舍楼中的在住学生,凡接受本管理办法全部条款的,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都可成为宿舍宽带网接入用户。
第十一条 学生宿舍上网的计算机、网卡设备费用自理。
第十二条 学生将计算机接入宿舍宽带网,需携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到指定运营商营业厅办理上网手续。
第十三条 如果一寝室里有多台计算机需要上网,需用交换机进行转接,并对每台计算机单独申请网络账号,实现多台计算机同时上网。
第十四条 宿舍宽带网的IP地址按动态分配进行管理。动态IP地址由网络系统在用户实际连网时根据用户的请求自动分配,其有效期至用户本次离线或主动释放。
第十五条 用户对系统所分配的网络地址在分配的有效期内享有专用权,并承担该网络地址所应担负的网络道德规范责任。任何人未经网络管理中心同意,不得擅自指定使用本校园网所拥有的IP地址。
第四章 信息服务及账号管理
第十六条 宿舍宽带网接入用户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各种网络信息服务:如私设网站、私设网络论坛等。
第十七条 网络用户必须自觉遵守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用户有关规定,并对本人账号所产生的网络行为负有完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章 网络使用
第十八条 宿舍宽带网所有用户在其网上活动中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使用宿舍宽带网或通过使用宿舍宽带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合法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各种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害信息。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也不得通过宿舍宽带网查阅、复制或在网上发布、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
第十九条 宿舍宽带网用户的通信自由、通信秘密以及人身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宿舍宽带网予以侵害或剥夺。同时宿舍宽带网用户应遵守安全保密的各项法律和规定,不得擅自发布或泄露他人姓名、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等个人信息,对自己的电脑在网上发布(包括转载)的信息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个人账号、密码应经常改变,因密码泄漏等造成的后果,责任由用户自己承担。
第二十条 宿舍宽带网用户在按规定连网后,有权了解宿舍宽带网使用性能、用户端的配置参数与方法、系统当前的运行状态;有权就其在宿舍宽带网的使用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向网络管理中心咨询。
第二十一条 网络管理中心应该宣传、教育、监督用户,在网络操作和应用中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自觉遵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各级网络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
第二十二 条 宿舍宽带网的所有用户和网络管理人员在所有与宿舍宽带网相关的活动中必须接受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保密机关、学院保卫部、上级网络管理单位、学院宿舍管理单位等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 网络管理中心在宿舍宽带网的使用中,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应该予以制止,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向有关部门如实提供所需证据。
第二十四条 宿舍宽带网的所有用户应该及时释放其所获取的各项共享资源。
第二十五条 宿舍宽带网所有用户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第二十六条 网络管理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结构和系统功能、变更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排除系统隐患等,无须征得用户同意。但如果上述工作影响到用户的使用性能和使用方法,网络管理中心应预先通知相关用户和网络管理员。
第六章 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用户必须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违反国家、学校网络管理规定,扰乱网络管理秩序将按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二条处理。
第二十八条 宽带网使用人违反本办法对他人构成侵害的,必须补偿其给被侵害人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的,必须立即先行停止相应网络连接或信息服务。并且写出包含详细情况的书面检查送交学院网络管理中心及相关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 学院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宿舍宽带网用户可直接或委托网络管理中心根据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以下处理:
1.警告
2.勒令改正
3.取消连网资格3至60天
4.终止相应网络服务
5.由网络管理中心建议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信息中心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