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现将《关于开展 2021 年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社会科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参评成果时间范围:社科成果限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教学成果限2017年1月1 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教学成果,原则上只接受多校合作教学成果申报。
请将申报材料(申报表和申报成果各一式三份,其中成果至少2份原件)于3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同时报送《申报表》的电子文档(电子邮箱: 1432159741@qq.com ),最后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后统一上报。
联系人:陈虹
联系电话:028-84811104
附件:
1. 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社会科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2. 优秀社会科学成果申报表
3. 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