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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队章程

2014年04月17日 10:23  点击:[]

    为加强对我院青年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培养热心公益的社会风气,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总队特制定此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总队,隶属于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团委,是广大青年志愿者在学院团委的关心和指导下,自发组织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青年志愿者组织通过组织和指导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第三条  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原则:“自愿参加, 量力而行,讲究实效,持之以恒

第四条  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宗旨: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第五条  青年志愿者组织行动精神:服务社会,帮助他人,完善自己,树立学院新风。

第六条  青年志愿者组织服务的特征 :自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平等性,不稳定性。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七条  青年志愿者组织下设机构及主要职责:青年志愿者队应设立队长1名,副队长1-2名。部门应设置行政部门若干,活动分队若干,每个部门应设立部长及副部长各1名。职责如下:

 

财务处:

1.    负责活动策划的经费管理。

2.    负责每次活动的经费报销。

3.    负责每个分队活动经费申请管理。

 

办公室:

1.    制定本志愿组织日常运作的规章制度,志愿者守则。

2.    负责管理资料档案,主要涉及发放文件,活动资料,组织成员人事档案等。

3.    负责志愿者每次会议的通知。

4.  负责志愿者每次会议的记录,按时交予院办公室。

5.负责志愿者收集整理每个分队的每个月的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工作。

6负责每学期的期末总结工作。

7.负责记录所有志愿者的操行分加减情况。

 

宣传部:

1.    负责管理志愿者的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及时向同学们宣传志愿服务工作。

2.    负责活动的活动简报工作。

3.    负责活动的海报,展板,横幅及活动舞台背景的设计及制作工作。

4.    负责活动的拍摄工作。

5.    负责活动品牌推广。

 

策划部:

1.    负责每项活动的策划方案。

2.    负责每项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活动中的协调工作。

3.    负责每项活动结束后的收尾整理工作。

4.    负责监督每个分队的工作开展情况。

 

外联部:

1.    负责代表学院与各大志愿服务组织及社会团体保持交流、联系。

2.    负责本组织联系对接活动方,建立青年志愿社会服务实践点位(基地)。

3.    负责本组织联系活动经费的赞助。

4.  负责活动品牌推广。

 

第三章    服务范围

 

第八条   志愿服务范围

志愿服务的范围包括扶贫济困、帮残助老、扶幼助弱、抢险救灾、环境保护、社区服务、大型社会活动等社会公益活动。

(一)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四)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社会弱势群体,每学年开展“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等。 

(七)开展与其他高校、社会志愿者组织或团体的交流。

 

第四章  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志愿者享有的权利

(一) 志愿者自愿加入或退出本组织;

(二) 优先参加由本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 获得与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教育和培训;

(四) 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时间、能力等条件,选择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五) 享有组织内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六) 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志愿者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本组织的章程,执行组织决议;

(二)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维护志愿者的声誉和形象;

(三)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四)根据自身服务的方向,认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五)每名注册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20小时。

(六)准时参加本组织例会,不得无故缺席;

(七)依法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志愿者招募

第十一条  干事及干部招募

(一)干事的招募:每学期初面向全院学生进行公开招募,择优录取。

(二)部长的选举:由工作出色,受到一致肯定的干事被选举产生。选举方式由自荐、他荐,召开理事会部门选举会议,被选举部长述辞,选举投票完成。

 

第十二条  志愿者招募

(一)院级志愿者招募流程:

1.    各学生递交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志愿者注册登记表,于每学年开学前三周内向志愿者总队递交;

2.    申请通过后,由总队长,队长对志愿者进行考察,考察期为一个月;

3.    考察期完后,正式颁发志愿者工作活动登记证;

4.    每年进行一次注册登记,各学生应认真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5.    年度注册工作由志愿者办公室负责进行,各志愿者于开学前三周至志愿者总群下载注册表格,由总队统一安排时间进行注册登记工作;

6.    逾期未注册的志愿者将视为自愿退出该组织。

(二)系级志愿者招募流程:

以系级组织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设置为准。

 

              第六章   志愿者年度注册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一)成立志愿者分队具备条件:

1.志愿者队伍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其精神应当与志愿者性质,宗旨相符合;

2. 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

3. 具有十名及以上在校同学,且具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基本素质;

4. 具有专业的队伍、指导教师及与其性质相关的指导单位;

5. 有规范的组织管理办法,并承诺将严格执行管理条例。

 

(二)各系部申请成立志愿者分队流程:

1. 需向院团委递交申请书、发展可行性报告及“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志愿者分队注册登记表”(可至学院院团委官网下载),于每学年开学前三周内递交。

2.  递交申请后,经志愿者总队审核,院团委批准,公示后,方为有效。

 

(三)各系部年度注册规定:

1. 各系部每学年向院团委进行一次注册登记工作;

2. 注册时间:每学年开学前三周;

3. 需向院团委递交上学年活动总结及本学年的活动计划。

 

 

第七章  志愿者考核制度

第十四条   本组织采取注册志愿者实名制。凡承认国家志愿者章程及本组织章程,并有志于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且符合志愿者基本条件的在校青年学生,经本组织考察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均可注册为我院青年志愿者。

 

第十五条   注册志愿者在注册后一学期未参加任何志愿活动,自动取消注册志愿者资格。若毕业离校,则永久转移至离校注册志愿者名单。

 

               第八章 组织及个人违规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为维护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秩序,保证学院志愿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青年志愿者总队将对不遵守青年志愿组织章程、违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队伍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 违规处理办法共分下列四种:

(一) 通报批评

(二) 警告

(三) 限期整改

(四) 撤消队伍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经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审议通过并发文后生效,凡之前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及院内各级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凡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均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总队。涉及具体工作事项,根据章程,青年志愿者总队将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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