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团章的规定,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基层组织,必须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区变更时,须持团员证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应按自行脱团处理。为保证团组织关系转接和团籍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并结合共青团的各项要求特制定团组织关系办理及管理办法如下:
一、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
1.以各系团总支为单位,收齐新生团员证及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和介绍信)。
2.各班团支部将本班团员档案装袋,保存在系团总支处。团总支组织部检查团员证情况。满足以下条件的新生团员方可按时转入团组织关系:团员证基本情况的填写完备、注册正常、加盖了钢印、有原单位组织关系转出章,团员档案已转入我院、通过院团委组织的新生团章考试或补考。
3.新生团员的团员证经检验和收齐后由各系团总支统一交到院团委办公室盖转入章和注册章。
4.团员证丢失(但须有入团志愿书或介绍信)需补办的同学,向团总支申请补办,并准备1张近期免冠照片和5元工本费,各系团总支收齐后集中到院团委办公室办理。
5.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办理完毕后,原则上应将团员证发还团员本人。出于管理便利,建议由团支部统一保管,以便每年注册和毕业时团组织关系转出的办理。
6.转接工作需上缴以下材料:团支部团员登记薄册、团费收缴记录表及团组织关系转入登记表(一式两份,院团委和团总支各保留一份)。团员证年度注册和收缴团费于9月—10月完成。
二、团组织关系注册
1.每年9—10月份,对本系大二、大三团员的团员证进行注册并收缴团费。
2.如有学生转学、应征入伍、退学等情况,辅导员应先通知学生到团支部领取团员证,后到团总支书记处领取团组织关系材料(团员档案),然后到院团委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3.团员身份以院团委登记薄册为准。
4.团费标准:每人0.1元/月,一年12个月,共计1.2元。
5.办理时间:团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均在每年9-10月完成。
三、毕业生离校团组织关系转出
1.团组织关系转出办理以各系团总支为单位集中进行,请各系团总支书记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2.团总支书记带齐毕业生班团员的团员证(非团员除外)到团委办公室统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团员证盖转出章。学生党员也按此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此项工作务必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前完成。
3.团总支提前将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发放给各班辅导员,辅导员在学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前将团员档案放入学生档案袋中,团支部将团员证退还给学生本人。
4.办理离校手续当天,学生持《离校清单》和已盖转出章的团员证到学生处窗口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