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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2年12月03日 00:00  点击:[]

为充分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全院辅导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依据《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并结合我院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全院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系在岗的辅导员。

    二、考核时限

    考核辅导员2012年的工作。

    三、考核内容

依据辅导员工作要求、工作职责和工作效果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辅导员考核采取个人自评、任课教师评议、学生评议、系部评议、学生处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内容根据辅导员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确定量化考核表,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满分100分。

1.个人自评:辅导员对照辅导员工作要求和职责,对本人一年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撰写工作总结一份。个人自评作为考评的依据,不计入考评总分。

2.学生评议:辅导员所在部分班级(不含10)的全班学生(或学生代表不少于40%)对辅导员进行评议(辅导员本人不在场),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辅导员考核量化表(学生评议用)》并统一上交学生处,由学生处统计出每位辅导员的得分。此项考评占总分的35%

3.任课教师考评:辅导员所在班级的部分专业课(至少2名)和公共课任课教师(至少1名)对其进行考评(辅导员本人不在场),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辅导员考核量表(教师评议用)》,由学生处统计出每位辅导员的得分。此项考评占总分的15%

4.学生处考评:学生处按照平时掌握的辅导员工作情况(如工作完成情况、会议参加情况等)对辅导员进行评议,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辅导员考核量表(学生处评议用)》,并统计出每位辅导员的得分。此项考评占总分的25%

5.系(部)考评:系主任根据辅导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效果, 结合辅导员个人自评及《辅导员工作手册》、《班团会记录本》填写情况,组织系部评定并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辅导员考核量表(系部评议用)》(需盖系章),上交学生处,由学生处统计出每位辅导员的得分。此项考评占总分的25%

仅带毕业班的辅导员的考核成绩只由系上和学生处考评,成绩各占50%

6.附加分:除以上评分外,同时设立以下附加分,此附加分是在2345项综合最后得分的基础上加分。

1)本学年撰写一篇学生教育管理论文,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加5分,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的加3分,在学院学报发表的加1分;

2)辅导员个人获国家级先进加7分,省部级先进加5分;

3)所带班集体或学生个人获国家级奖励加5分,省部级奖励加3分;

4)学风建设成效显著,所带班级本学年无补考和重修加5分。

五、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60分—75分为合格,76分—85分为良好, 85分以上为优秀,考核总成绩在85分以上者有资格参加优秀辅导员评比。

    六、工作要求

    各系1210前完成本系辅导员考核工作,并将各考核表,辅导员工作总结送至学生处。另外,各班级辅导员将本学期填写完成的《辅导员工作手册》、《班团会记录本》送至学生处审阅。

上一条:关于开展学院2012年“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12年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励志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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